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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非常敬佩张学东这种切开时代与人生伤口的勇气,惟有走出书斋,抛弃那些廉价的编造,以踏实的观察、真实的细节和解剖刀般的分析填满,才能从深层次建立起与读者之间的信赖感。 小说一开始,我以为这也许是一部后现代主义的作品,然而马家驹最终并没有长出尾巴,作者也没有以荒诞的方式在孩子身上寻找意义。 我们在被一种深层次的悲悯意识刺痛的同时,小说还具有一种救赎意识,从孩子的自救与他救的问题衍生到人的精神困境的救赎。 正如牛大夫在医院看望自杀未遂的冯梅时暗想:"难道这就是生活,难道生活就是如此地充满了恐惧又荒诞不经? 而自己几乎每天就生活在这种恐惧和荒诞不经之中,直至生老病死。 "作者试图在小鹿这样的女子身上赋予一种救赎意义,她具有坚强的生命意志和高贵的精神性,在牺牲自己的过程中,完成了人之为人的救赎,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尾巴的切除。
不得不说,这部小说在镜像式地揭示种种社会矛盾的同时,还暗含着深度开掘人的存在处境的努力。 我们似乎可以看出小说的双重指向,一方面指向远古,指向人类的原始性。 没有进入文明时期的人,生活目的简单到惟有"活着",存在的意义仅止于人的本身。 他们不会遇到情感危机、子女教育、贫富差距、医患矛盾,不需要伪装与表演,更不会像牛大夫那样,因为车子追尾被人曝光而引发无穷的烦恼。 飞速发展的文明社会如此深入我们的内心,它无处不在,挣不脱、逃不过——人类背后的尾巴虽然消失了,但是人心深处的尾巴无处不在。 每个人各自生活在一方方窄小的屋檐下,遭遇着恒长的庸碌平淡的日子,但是正如马家驹骶骨以下刺痒难耐,仿佛要生出一条尾巴一样,各种困扰、烦恼时刻提醒着我们现实存在的种种问题——这正是张学东作为一名小说家,对人的生存状态的一种深刻洞见。 早期的人类为了生存,对同族的个体多了一份关注和理解,这种情感不断演变,成为如今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马家驹骶骨以下难以忍受的刺痒本是一种生理的病症,却遭受来自母亲与老师的双重嫌弃,致使孩子恐惧地以为自己真的要生出一条尾巴,仿佛要成为怪物的阴影萦绕着他,无处倾诉又无处藏身。 没有人在乎这个幼小孩子的存在,父母即将解体的婚姻更使孩子的心理阴影进一步扩大,小说最后出现一条没有尾巴的流浪狗,惟有它是这个天真的孩子最后的伴侣。 牛大夫的女儿妞妞的境遇似乎稍好,可她的童年几乎就是为父母的期望所预设的,而作为心灵倚靠的母亲又离开了她远渡重洋,致使在遭遇马先生报复时,几乎被一种绝望的情绪击倒。 在不动声色的叙述中,我仿佛听到了小说中那些孩子们内心深处的呼救信号,令人感到一种揪心的疼,鲁迅曾经发出"救救孩子"的呐喊,然而将近一个世纪以来,"救救孩子"的历史任务依旧没有完成。 尤其在现代社会的压力下,成人尚且无暇自救,遑论孩子,无处躲藏的马家驹和妞妞们,他们要往何处去? 小说中人将日常幸福作为一种价值尺规,而最终以精神的蛀空、遭受折磨作为代价。 在婚姻中貌似强大的马先生,要为儿子出头,却使得孩子被孤立进而被抛弃。 尤其当所有人处于"尾巴状态"之中,漩涡式的矛盾和问题集中出现的时候,危机随之而来。
长篇新作《尾》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转型,故事的背景不再是乡村,而是设置在高度发达的都市,张学东以极为细致而精准的笔触,描绘都市小人物的生存困境和人性挣扎,于矛盾与困惑中充盈着悲悯与救赎的力量。 然而,在当今社会,如何真实地施予怜悯却常常被"假慈悲"所掩盖。 许多人在面临社会不公时,仅停留在口头的同情,而缺乏实际的行动。 怜悯使我们看到彼此的脆弱和共通之处,这是一种人性中最为闪光的部分。 自古至今,许多历史上的仁人志士,如陈延年和陈乔年,尽管身处富裕家庭,却依然心系大众,投身于民族解放的事业中。 他们的英雄行为并非出于在不幸中寻求共鸣,而是源自内心对人道主义的信仰。 他们用行动证明,怜悯是一种人类的道德责任,不应仅仅是遭受社会不公或个人悲剧的人所独享。
正如牛大夫最终意识到自己身上一直带着像《红字》中A这样耻辱的标记,"一种像尾巴一样深刻的东西无处藏匿"。 今天当我们说「我怜悯-同情你」时,难免会令人不适,因为潜台词确实如几位启蒙哲人所言:「还好不幸没落在我头上」。 不过我们假设18世纪的人还没有普遍地认识到权力关系和自由的联系吧,当时这种「怜悯-同情」确实被认为出自「仁慈」。
作为一个极为普通的家庭主妇,冯梅与马太太,前者曾经有过花前月下、昙花一现的爱情,生活尚在正常的轨道上,然而遭遇心上人的欺骗改变了她的一生,当她潦草地进入新的婚姻生活时发现,与从前的欺骗相比,作为马太太的她的痛苦有过之而不及。 她无法拒绝、身不由己,试图从人生与命运中挣扎出来,却仿佛陷入了死结般的境地。 从冯梅到马太太的过程,正是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长出尾巴的过程。 而要选择甩掉这个尾巴何等之难,不仅让自己陷入更大的漩涡之中,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 按思想脉络来说,启蒙前的道德哲学家不少把「道德感」视作一种器官功能的(打比方讲,说某人「有同情心」就像是说有某人真的有同情人的那颗「心」)。 这种朴素的、机械论倾向的看法在启蒙时期经受到了两方面的影响,一方面是「人性」学科的科学化(所谓一种道德的地理学、道德的物理学或几何学),一方面是市民社会兴起的一种新道德意识——善恶与否不是由神定的了。 于是才有了休谟、卢梭、斯密这等「自然主义」道德哲学的观点,「我可以感到一件事是不好的」或「我感到一件事这般做是好的」,换言之,道德感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。 很有意思的是休谟和斯密虚拟的内在「公正的观察者」这个角色,就好比是无神论者心中的「神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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