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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篇新作《尾》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转型,故事的背景不再是乡村,而是设置在高度发达的都市,张学东以极为细致而精准的笔触,描绘都市小人物的生存困境和人性挣扎,于矛盾与困惑中充盈着悲悯与救赎的力量。 然而,在当今社会,如何真实地施予怜悯却常常被"假慈悲"所掩盖。 许多人在面临社会不公时,仅停留在口头的同情,而缺乏实际的行动。 怜悯使我们看到彼此的脆弱和共通之处,这是一种人性中最为闪光的部分。 自古至今,许多历史上的仁人志士,如陈延年和陈乔年,尽管身处富裕家庭,却依然心系大众,投身于民族解放的事业中。 他们的英雄行为并非出于在不幸中寻求共鸣,而是源自内心对人道主义的信仰。 他们用行动证明,怜悯是一种人类的道德责任,不应仅仅是遭受社会不公或个人悲剧的人所独享。
但关键问题还不在这儿,无论是「同情」(sympathy)还是「移情」(empathy),都不止是单方面对灾祸的感知,同样包括对他人欢乐的感知。 故而在道德判断中,「同情」是否完备成为了一种关键能力——以休谟的思路来说「众人乐之谓之善,众人苦之谓之恶」——促使体验到他人「苦乐」的「同情」提供了伦理辨析的基石,「内在的观察者」也因此得以可能。 或许更有意思的不是卢梭和百科全书派的种种纠葛(插一句嘴,卢梭在友人交往间的神经质是出名的,但在这本小书里卢梭的话似乎听起来处处慷慨激昂),而是追寻是什么导致了英法启蒙哲人「同情」概念的差异。 除此之外,现代社会的种种问题,在这部小说中被浓缩于两个普通家庭之中,成为透视社会万象的窗口。 比如,我们并不否认科技在改变人类的普遍生存状况、促进社会趋向合理方面所起的作用,但同时,作者也在告诉我们不能忽视它带给人类的异化,如果没有不义之人的借题发挥,没有暗中的尾随偷拍、网络上的栽赃陷害,事情也许不会发展到无法控制的地步。 作为社会未来希望的孩子是整个小说悲剧的主要承受者,也是作者倾注一腔怜悯之情的所在。 无论是家庭的矛盾还是学校的教育乃至食品安全问题,其最终伤害都直指天真无辜的孩子。
张学东敏锐地捕捉到了"苦难"与"存在"之间的矛盾,作为人生或者人类生存中的恒长因素,而小说的强度与力度正是立足于这种悲剧景观中对生命、对人的未来进行的深入思考。 对于女主人公冯梅而言,让人不安的孩子与磨损的婚姻犹如人生的尾巴,使她似乎始终处于一种精神紧张状态之中。 这种状态就是个体的人在一个仿佛精密运作机器的现代社会体系中,想要摆脱存在的窘境,而其情感上得不到安慰,精神上找不到出路,却又身陷其中、无法自拔的孤绝无依之感。
我非常敬佩张学东这种切开时代与人生伤口的勇气,惟有走出书斋,抛弃那些廉价的编造,以踏实的观察、真实的细节和解剖刀般的分析填满,才能从深层次建立起与读者之间的信赖感。 小说一开始,我以为这也许是一部后现代主义的作品,然而马家驹最终并没有长出尾巴,作者也没有以荒诞的方式在孩子身上寻找意义。 我们在被一种深层次的悲悯意识刺痛的同时,小说还具有一种救赎意识,从孩子的自救与他救的问题衍生到人的精神困境的救赎。 正如牛大夫在医院看望自杀未遂的冯梅时暗想:"难道这就是生活,难道生活就是如此地充满了恐惧又荒诞不经? 而自己几乎每天就生活在这种恐惧和荒诞不经之中,直至生老病死。 "作者试图在小鹿这样的女子身上赋予一种救赎意义,她具有坚强的生命意志和高贵的精神性,在牺牲自己的过程中,完成了人之为人的救赎,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尾巴的切除。
不得不说,这部小说在镜像式地揭示种种社会矛盾的同时,还暗含着深度开掘人的存在处境的努力。 我们似乎可以看出小说的双重指向,一方面指向远古,指向人类的原始性。 没有进入文明时期的人,生活目的简单到惟有"活着",存在的意义仅止于人的本身。 他们不会遇到情感危机、子女教育、贫富差距、医患矛盾,不需要伪装与表演,更不会像牛大夫那样,因为车子追尾被人曝光而引发无穷的烦恼。 飞速发展的文明社会如此深入我们的内心,它无处不在,挣不脱、逃不过——人类背后的尾巴虽然消失了,但是人心深处的尾巴无处不在。 每个人各自生活在一方方窄小的屋檐下,遭遇着恒长的庸碌平淡的日子,但是正如马家驹骶骨以下刺痒难耐,仿佛要生出一条尾巴一样,各种困扰、烦恼时刻提醒着我们现实存在的种种问题——这正是张学东作为一名小说家,对人的生存状态的一种深刻洞见。 早期的人类为了生存,对同族的个体多了一份关注和理解,这种情感不断演变,成为如今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
作为一个极为普通的家庭主妇,冯梅与马太太,前者曾经有过花前月下、昙花一现的爱情,生活尚在正常的轨道上,然而遭遇心上人的欺骗改变了她的一生,当她潦草地进入新的婚姻生活时发现,与从前的欺骗相比,作为马太太的她的痛苦有过之而不及。 她无法拒绝、身不由己,试图从人生与命运中挣扎出来,却仿佛陷入了死结般的境地。 从冯梅到马太太的过程,正是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长出尾巴的过程。 而要选择甩掉这个尾巴何等之难,不仅让自己陷入更大的漩涡之中,甚至要付出生命的代价。 按思想脉络来说,启蒙前的道德哲学家不少把「道德感」视作一种器官功能的(打比方讲,说某人「有同情心」就像是说有某人真的有同情人的那颗「心」)。 这种朴素的、机械论倾向的看法在启蒙时期经受到了两方面的影响,一方面是「人性」学科的科学化(所谓一种道德的地理学、道德的物理学或几何学),一方面是市民社会兴起的一种新道德意识——善恶与否不是由神定的了。 于是才有了休谟、卢梭、斯密这等「自然主义」道德哲学的观点,「我可以感到一件事是不好的」或「我感到一件事这般做是好的」,换言之,道德感是人与生俱来的能力。 很有意思的是休谟和斯密虚拟的内在「公正的观察者」这个角色,就好比是无神论者心中的「神」。
然而,令人深思的是,部分观点认为"只有非常不幸的人才能有怜悯别人的权利"。 塞万提斯经历监禁后创作了经典作品《堂吉诃德》,以此表达他对社会普遍荒诞状况的怜悯;在这种情况下,怜悯仿佛变成了苦难的使者,受害者的心声。 原题「Nahes und Fernes Unglück.アオバト 食事ー AS4E2973.JP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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